教提案〔2016〕第31号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农村青少年分类教育服务管理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及管理,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区别不同儿童青少年的情况,实行精准帮扶,动态管理。
一、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一是依法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2006年修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要求,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禁止义务教育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包括快慢班等做法。二是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5《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提出,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率先免除了农村学生课本费、学杂费,给予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困难地区。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加大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实施国家重大项目支持贫困地区。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的国门学校工程、初中工程、校安工程、营养改善计划、薄改计划、全面改薄项目、特岗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重大国家教育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四是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2015年开始实施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五是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实现精准帮扶。我国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教育资助制度。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约20%的普通高中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对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校学生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建立了多种方式并举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失学。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016年《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一是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寄宿制学校。各县(区、市)要建立台账,推进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求。二是统筹城乡学校布局。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结合国家加快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三是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方便学生就近上学。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三、缩小群体之间教育差距
一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二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三是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初中、流动留守以及家庭贫困儿童等重点地区、重点学段和重点群体的监控。中小学校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四、构建青少年教育服务网络
一是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2016年,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强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在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率先推行14年或15年免费基础教育。绝大部分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可以免试直接升入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培训。二是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今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将青少年作为重点人群纳入社区教育之中,形成对青少年校内和校外教育管理的全覆盖,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校外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的监护工作。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理、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民政部牵头建立了27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的协调下,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包括农村留守青少年在内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摸底排查和帮扶工作,充分依托居(村)委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社会、学校、家庭和民警“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帮助有劣迹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其生活困难,促其改正不良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落实国务院一系列文件要求,在制定教育扶贫攻坚计划和高中教育攻坚计划中,特别是促进基础教育阶段普职融合、发展综合高中等方面,研究吸纳您的建议,重点做好边境边疆地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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