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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34号(教育类2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249号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办学主体

  义务教育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办学责任在政府。但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人口流动增加,需要在城镇就学的随迁子女数量庞大,并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频繁性,城镇生源迅速增多,出现了“大班额、大校额”现象,现有城镇学校来不及调整适应,老城镇无地改扩建学校,在编制“只减不增”大政策背景下,公办学校教师编制难以增加。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如北京、上海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位不足部分按照生均义务教育经费标准购买民办学校服务,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据统计,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多达1810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7万人,80%在公办学校就读;另外,各地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服务学位83.1万个。同时,民办学校提供特色教育服务,增加了教育多样性和选择性,激发了教育活力。所以,教育规划纲要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义务教育是政府责任,但资金来源和办学主体可以多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发展的重点不是扩大规模,而是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与公办教育和谐发展。

  二、关于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2006年以来,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2012年,国家教育经费投入超过GDP的4%,其中50%以上投入到义务教育。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一是实施重大国家工程项目,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入。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的国门学校工程、初中工程、校安工程、薄改计划、全面改薄项目等重大国家教育工程项目,都极大地改善了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如2013-2018年的全面改薄计划,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978亿元。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07年以来,我国6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600元和800元,东部地区达到650元和850元。三是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待遇。目前全国共有19个省份的983个县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所需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目前,一至六类区月人均标准分别为140元、240元、390元、650元、1100元、18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上,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给予适当倾斜。2014年,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给予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四是不断提高学生补助资助经费。我国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教育资助制度,实行精准帮扶,努力保障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失学。2010-2014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达5564.4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950.6亿元,占当期资助经费总额的71%。累计资助学生(幼儿)达4.1亿人次,年均资助 8201.26万人次。资助金额逐年增长,2014年达到1421.28亿元。2011年国家开始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目前已投入862亿元,将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4元、初中5元,覆盖了29个省份的13.4万所学校,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209万人。中央财政建立了随迁子女教育奖补制度,2008—201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奖励性补助资金610亿元,2015年,形成了“钱随人走”的机制。

  三、关于完善学区管理

  为细化《义务教育法》关于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教育部2014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校划片,对口直升等政策措施。2015年、2016年初又分别下发了深化就近入学工作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推动各地科学划定片区、规范入学程序、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整体设计,健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北京、上海等许多地区,已把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集体户口等都列为义务教育入学的依据,可任选其一。国家要求所有城市、镇规划,所有合法住房,都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中小学,都有就近入学的学校。学区房是社会炒作的概念,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反映,均衡发展和多校划片就是要求标本兼治。个别学区要求居住年限的限制主要是针对专门倒卖某些热点学校入学转学房产的现象,不约束正常购房搬迁住户。如北京某一套房屋五、六年里出现了几十个学生入学转学的现象,这种情况就必须限制。

  四、关于校长推荐上大学问题

  校长推荐只是高校自主招生时考生申请报名推荐方式之一,校长也不是唯一的推荐者,高校招生关键还是看高考成绩和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成绩。高校自主招生还要参考其他方面的情况,比如学生的兴趣特长。早在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就规定,“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2014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考生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试点高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责任,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公平。通过科学划片、多校划片,提升学区管理水平,实现就近入学机会公平。落实2016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确保高校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招生。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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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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