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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36号(第B194号、第B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7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雾霾天气中小学生防护工作的提案”“关于在空气污染严重地区幼儿园、小学等场所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的提案”“关于尽快在学校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提案”收悉,经商环境保护部,现一并答复如下:

  保护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针对近年来雾霾天气可能对中小学生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问题,教育部、环保部积极应对,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做好中小学生的保护工作。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第六章专章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了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重污染监测预警体系。第九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地现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对中小学健康防护均提出建议性防护措施,一般在红色预警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的建议性措施,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的影响。

  依照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中小学校管理以地方为主。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针对空气污染级别,发出相应指令,统筹做好学校应对措施。2015年12月1日,针对空气污染愈发严重的情况,北京市教委启动了空气重污染应急橙色预警指令的通知,要求各区教委按照《北京市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及本区分预案,严格执行相关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做好雾霾防护工作。实验二小利用信息技术,实行“停课不停学”。北方交大附中教室安装了82台空气净化器。北京私立汇佳学校安装了4个气膜馆净化雾霾。北京市教委和各学校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空气的做法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

  对于在中小学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的建议,我们认为,净化教室空气,抵御雾霾污染,保障学生健康十分必要。但科学合理地安装空气净化设备是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一要确定净化设备的净化效果。目前,市场上空气净化设备种类繁多,需要相关部门组织科学研究,验证空气净化设备是否能有效降低室内pm2.5浓度。需要制定空气净化设备配备目录,为学校配备空气净化设备提供科学依据,避免随意配置,否则起不到净化作用,且造成浪费。二要确定各地学校安装配备标准。各地雾霾频度和程度不尽相同,需要相关部门明确配备地区和标准,避免全国一窝蜂地配备,造成闲置浪费。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提供学校和学生底数,配合做好配置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三要确定空气净化设备经费来源。从目前市场价格来看,空气净化设备价格不菲,一般需要定期维护,有的安装时还要配套改造校舍。中小学校点多、面广,配置所需费用巨大,仅靠现有经费远远不够,需要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虽然可以鼓励社会各界无偿捐赠安装,但毕竟有限。

  要从根本上解决雾霾天气,必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确定了2017年的改善目标,从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等十个方面提出了35项防治措施。《大气十条》实施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出台配套政策,分解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取得积极成效。从监测数据来看,2015年,全国161个可比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2.1%,与上年同比升高5.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天气下降1.4个百分点;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升高5.2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提高1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天气比2014年下降1.5个百分点。总体看来,《大气十条》实施以来,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国空气质量均按期达到改善目标,重污染天数逐年下降。

  下一步,环保部、教育部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指导地方修订应急预案,科学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防护措施,把完善雾霾天气中小学生防护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细化,组织专家对预案评估,确保相关措施科学有效,尽量减少停课,减轻由此带来的社会、公众各方面不利影响。协调相关部门加紧对教室加装空气净化装置可行性进行研究,推动部分地区试点,边试点边研究边推广,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环保部将指导各地深入贯彻《大气十条》,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源头解决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从根本上减轻雾霾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命运”的行为准则,构建全民参与的环保大格局。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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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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