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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617号(教育类2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240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学音乐课中增加中国民歌比例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中国民歌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高度重视包括优秀民歌在内的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各环节中,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于您提出民歌进课堂的建议。中小学艺术类课程(音乐、美术或综合艺术)属于国家课程,《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提出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艺术类课程占九年总课时的比例是9%-11%,2014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关于您提出的民歌进教材的建议。目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材实行一纲多本,学校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在国家课程目录中选用使用。教材编写根据《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综合安排内容比例。就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当前各版本小学音乐教材均把各种形式的中国音乐作品作为重要内容,例如,人教版小学音乐教材中,中国音乐作品占比为62%,民族民间音乐占比16%。

  关于您提出组织教师培训的建议。教育部十分重视艺术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目前我国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的艺术师资还是比较短缺,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强区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2010年起,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培计划”,对于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素养的培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目的之一就是帮助中小学艺术(主要是音乐方向)骨干教师提高艺术修养和合唱指挥专业技能与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目前已有600名中小学专职音乐骨干教师参加了培训。

  同时,2006年以来,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每年联合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京剧、昆曲、豫剧、黄梅戏、川剧、秦腔、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节目已占总演出剧目的80%以上。2010年以来,教育部在全国中小学组织开展了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已创建了包括民间音乐、戏曲、曲艺等项目的传承学校449所。从2013年起,在126个县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各实验县充分利用包括民歌在内的当地艺术资源,构建校本课程,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取得很好的育人效果。

  您的建议非常有意义,我们将在音乐课程标准修订过程中,认真研究并合理采纳,加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引导教材编写者按照课程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编写出思想性、科学性、民族性和适宜性更好的教材。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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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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