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16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汉语数码字典》纳入国家教学大纲在中小学推广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的写字教学,把热爱祖国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的培养目标。根据小学、初中学生年龄特点,结合语文课程教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总体目标中要求学生“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学习汉字的热情,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1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明确要求小学3-6年级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为指导学校科学实施书法课,国家专门组织研制出台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以下简称《纲要》),对书法教育的目标内容、教学和评价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纲要》指出,中小学书法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基本书写技能的培养,主要内容是语文课程中的识字和写字教学,基本目标是提高汉字书写能力,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
《汉语数码字典》是查字、打字的辅助性工具书,可作为学习写字、认字的教辅材料,供学生使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联合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规定“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汉语数码字典》可由学生按照学习需要自愿购买。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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