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19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教育部高度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和通盘考虑,把这项工作看成是固本工程、铸魂工程、打底色的工程,强化学生文化自信。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对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了整体部署,对各地各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将传统文化教育内容有机融入中小学课程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涉及思想、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其内容涵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又包含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等中华传统美德,还包含了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等中华人文精神。所以,教育部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小学、初中、高中课程。
1.以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三科为重点,明确教育要求
一是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以学生生活经验为基础通过开展传统文化相关教育活动,介绍了传统节日、民歌民谣、传统美德、民族精神、古代辉煌科技成就等内容,培养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如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要求学生“结合有关的节日、纪念日,用写信或其他方式向父母长辈表达感激之情”“了解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珍爱我国的文化遗产”“选择、列举代表民族文化的实例进行交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要求“辩证地看待传统文化,领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意义,弘扬民族精神”“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等。统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在低年段特别注重传统节日、民俗、传统礼仪、积极的民间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如一年级上册的“快乐过新年”,二年级上册的“团团圆圆过中秋”等;高年段集中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如五年级上册第四单元“骄人祖先,灿烂文化”等。另外,教材还注重使用古代诗歌、传统格言及谚语等题材对儿童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是不断强化语文课程相关学习要求。通过优秀诗文的学习,引导学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小学到高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语文课程逐步加大古诗文比重,小学语文教材有古诗文129篇,约占所有选篇的36%,初中语文教材共选古诗文132篇,占全部课文数量的48%。增设专题栏目,安排了楹联、成语、谚语、歇后语、蒙学读物等传统文化内容,使学生在积累语言的同时,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将“诵读篇目的建议”改为“古诗文背诵推荐篇目”,推荐篇目数量从14篇(首)增加到72篇(首),并明确规定“课内阅读篇目中,中国古代优秀作品应占1/2”。所推荐的课内外读物中,除保留原有《论语》《孟子》《庄子》外,增加了《老子》《史记》等文化经典著作,要求学生广泛阅读各类古诗文,覆盖先秦到清末各个时期。此外,201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2014年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以语文课为主,开展书法教育,提高学生书写能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历史课程主要通过重要历史人物、历史事件、重要发明等,有机渗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初中历史课程涵盖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学、艺术、科技等诸多方面,涉及的历史文化名人40多位,科技文化著作有30多部。高中历史课程将“家国情怀”作为学科核心素养之一,将“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古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与文化”列为学习要点,要求学生从人类文明发展和世界文化交流的角度,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和价值。
2.其他学科课程结合学科特点有机融入相关教育内容
数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都融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如小学数学课将《九章算术》、珠算纳入教学内容;高中数学课要求介绍“杨辉三角”,让学生体会中国数学文化。体育课程在不同阶段安排了武术等民间传统体育活动。音乐课程要求学生学习中国传统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等。美术、艺术等课程要求学习剪纸、篆刻等内容。
3.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实践教育
2017年9月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专门推荐了相关教育方面的活动主题,如“跟着节气去探究”“我们的传统节日”“我是‘非遗’小传人”“我是尊老敬老好少年”等,引导学生通过考察探究、体验操作等方式,深入理解并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祖国文化的情感。
4.鼓励地方、学校开设特色课程
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留出了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课程内容,丰富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及形式。如,山东济南“手工刺绣”“国粹京剧”课程,江苏沛县“封侯虎”课程、四川成都“民间剪纸”课程、重庆江津“诗词楹联”课程等,在充分开发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设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课程,使传统文化根植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深受师生欢迎。
今年,教育部将启动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课程中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要求。
二、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教师的培养。在高等院校中积极组织展开国家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课程任课教师骨干研修、课程轮训,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培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提高高校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在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等课程中融入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积极培养传统文化教师。
二是提高师范生传统文化素养。通过在师范院校开设国学特色通识课程、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传统文化专题讲座等,提升广大师范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和能力。
三是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比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四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2011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2011-2012年共对全国250名经典诵读骨干教师进行了专项培训。从2014年起,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门设置“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4-2016年,共培训4050名传统文化骨干教师,为各地开展传统文化教师培训培养了一批“种子”教师。2015年,教育部还与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为期五年的“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在全国分五大区分批培训7000余名学员,至今已举办四期。
下一步,教育部在继续做好上述培训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到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三、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华人华侨子女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教育部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华人华侨子女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少数民族教育中,除教材和读物中体现了各民族优秀文化外,各省、市、自治区还开展了民族文化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体现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为了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文化部明确表示“将积极组织和协调教育教学、专业师资、艺术实践等多重资源,配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为编写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材及师资培训等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国家民委也明确表示“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民族文化进校园、指导开展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等形式,推动加强国民教育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加快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
教育部还加强对海外华裔青少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一是支持各国孔子学院(课堂)面向当地华人华侨子女开展汉语和传统文化教学。据统计,2016年全球孔子学院(课堂)的学员共有9万多人为华人华侨子女。
二是经国务院侨办同意,与各国华文教育机构合作设立孔子课堂。目前,已支持美国、法国、缅甸、泰国、巴西等7国华文教育机构设立了11所孔子学堂,大批培养培训懂汉语、了解中华文化的华人华侨子女。
三是累计为华人华侨子女提供各类长短期孔子学院奖学金名额7000多个,资助他们来华学习研修。
四是通过举办“中国寻根之旅”夏(冬、春、秋)令营、“中华文化大乐园”和“优秀才艺学生交流团”等系列活动,在海外华裔青少年中普及中华文化,正面积极地培养海外华裔青少年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不断提升海外华裔青少年的中华文化素养,使其成为中华文化的传播者。
四、增加资金以及政策上的投入
根据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经费可由公用经费安排。购置大型或大批量的器材和设施建设,可纳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开设正常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涉及到的上述建设内容,学校可按国家相关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列支。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督促各地统筹中央资金和自身财力,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支持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今后,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完善督导评价。逐步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长效体制机制,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广大中小学生心中落地生根、发扬光大。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