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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848号(教育类2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303号

  您提出的《关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音乐作品纳入中小学音乐教材的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音乐教育,并在课程方案中规定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均提出,在当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要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优秀音乐文化,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音乐资源丰富,艺术形式多元,我国长期以来与这些国家保持着良好的音乐交流传统,各国乐器、民歌在交流互鉴中融合发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融互通、相生相长的生动局面。新时代形势下,面向青少年,精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音乐作品纳入中小学音乐教材,对进一步发展中国民族音乐,使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民心相通,具有积极意义。现阶段不同版本的音乐教材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音乐资源都有所吸收呈现。比如,人教版中小学音乐教科书选编了大量“一带一路”国家音乐资源,歌曲作品如《卡琳卡》(俄罗斯)《老爷爷赶鹅》(罗马尼亚)《洋娃娃和小熊跳舞》《粉刷匠》(波兰)《木瓜恰恰恰》(印度尼西亚)等,器乐作品如《如歌的行板》《天鹅湖》(俄罗斯)《甘美兰》(印度尼西亚)《蜡烛舞》(泰国)《曼德》(印度)等。

  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编写和修订高中各学科教材,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也将启动。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音乐作品编选入中小学音乐教材等建议,我们将转给相关编写组,供他们研究吸收。文化和旅游部还将围绕“一带一路”文化建设总体布局,通过“丝绸之路文化使者”等品牌,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音乐领域人文交流与合作,支持做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音乐作品理论研究及教材编写工作,推动中外音乐艺术交流向纵深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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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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