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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84号(教育类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7号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劳动教育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劳动教育与其他四育关系的分析很有见地,所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中小学是劳动教育的重点,应该让学生从小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正在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组织研制有关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文件,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

  文件主要精神有:一是明确新时代劳动教育总体要求,着重解决劳动教育的摆位问题。二是全面建构劳动教育体系,着重解决劳动教育课程建设问题,包括在中小学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明确劳动教育课程目标,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分学段设计劳动教育主要内容;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等。三是加强学生劳动素养和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明确要求将劳动课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之一;将学生劳动实践经历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四是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提升劳动教育保障能力。五是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目前,起草工作已完成,正按程序报批,拟尽快印发。

  另外,我部正在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的修订,尽快将劳动教育写进教育法规之中。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教育部

2019年9月1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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