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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86号(教育类4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54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中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妇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教育部高度重视在大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环境忧患意识,建立对环境的正确价值观。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教基〔2003〕16号)提出“环境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学生全面看待环境问题,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环境素养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指南》对1-12年级的环境教育目标作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就包括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环境相关的社会决策的要求。教育部还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其他部委印发了《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一、将“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融入到相关学科课程教材

  1.课程标准有关要求

  在基础教育阶段,已将“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品德与生活、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中,并出台环境保护教育的有关文件指导中小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如《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认识处理‘三废’的必要性及一般原则”“认识废弃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和回收金属的重要性”“调查日常生活中家庭金属垃圾的种类,分析其回收的价值和可能性”。《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开展多种探究活动,认识人类依赖的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都是生物圈的组成部分,意识到生物圈中人应尽的责任”,结合“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实例进行探究。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治理问题”等进行调研、讨论。高中地理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组织一次环保实践活动,如参观自然保护区、生态农业区、清洁生产工厂、垃圾处理厂等,写一篇观后感。”

  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的基本依据,相关学科教材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编写相关学习内容,落实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教育的要求。

  2.统编三科教材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央部署,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在全国统一使用。

  《道德与法治》详细介绍了垃圾分类处理及环境保护教育,在不同学段分别安排了相关内容,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如二年级下册“我们不乱扔”一课中,告诉学生要将垃圾分类整理。三年级下册“大家的‘朋友’”一课中,介绍了常见的公共设施,其中包括分类垃圾箱。四年级上册“变废为宝有妙招”一课中,介绍了日常生活可见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四类垃圾,在“知识窗”栏目介绍了垃圾分类的常用标志,如可回收物、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纺织物、废瓶罐,并举例让学生辨别哪些垃圾是可回收再利用的资源。还介绍了生活中其他的垃圾分类方法,如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简要分析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相关链接”栏目介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并让学生思考,如何为社区、家庭或者班级想出垃圾分类的小妙招。六年级下册“地球——我们的家园”一课,在“活动园”栏目以讨论交流的形式,介绍垃圾分类的知识,并让学生思考除了垃圾分类,还可以为保护地球做什么。

  《语文》四年级上册第一单元“口语交际”栏目,让学生围绕“我们身边存在哪些环境问题;为了保护环境,我们可以做些什么”进行讨论,通过讨论,让学生选出十项保护环境简单易行的做法,印成“保护环境小建议十条”张贴在学校、社区等地方的布告栏里。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综合性学习“倡导低碳生活”中,介绍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引导学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开设实践活动课程,让学生知行合一深入认识垃圾分类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考察探究活动推荐主题”在3—6年级段有“生活垃圾的研究”,主要让学生“收集资料,了解国内外垃圾分类和处理的有关内容,调查、了解身边各种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分析针对现状问题可采取的措施,设计家庭(学校、社区)垃圾箱和垃圾有效分类回收的方案,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7—9年级段推荐“身边环境污染问题研究”、10—12年级推荐“清洁能源发展现状调查及推广”“家乡生态环境考察及生态旅游设计”“家乡土地污染状况及防治”等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教育相关的主题活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社会服务活动推荐主题”在1—2年级“生活自理我能行”中要求学生“垃圾分类入箱”。

  三、家校联动做好垃圾分类实践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明确要求各重点城市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目前,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普遍展开,有29个城市实现了垃圾分类教育在辖区内学校的全覆盖,36个城市编印了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

  全国妇联向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发出倡议,大力宣传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养成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将垃圾分类行动融入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中。各地妇联充分发挥组织、宣传、动员优势,将垃圾减量、垃圾分类行动与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开展争当垃圾垃圾分类示范户活动;与“践行雷锋精神巾帼志愿者行动”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巾帼志愿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特别是巾帼志愿者、五好文明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引导带动其他人做好垃圾分类;引导儿童作为未来城市的主人,积极参与“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家庭、学校、社区日常生活中参与、监督垃圾分类,从小养成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在相关课程教材中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着力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1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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