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议〔2020〕240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教材编写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教育部牵头制定了《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关于引进竞争,公开征集中小学教材书稿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教材要由具备条件的单位组织专家教师编写,国家统编教材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教材编写要求注重教材的系统性,结构设计合理,不同学段内容衔接贯通,各学科内容协调配合,不宜将教材拆分按章节编写。
二、关于写明编写人员和审稿人员姓名
教育部每年公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用书目录包含各学科教材的出版社、主编信息。教育部专门印发教科书编印规范,要求教材编写人员署名可放在扉页正面、扉页背面、版权页或在后记说明。此外,按照图书出版要求,教材版权页有责任编辑姓名。
三、关于严把教材专家资格审查关
《管理办法》规定,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是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教材编写的一般规律和编写业务,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或教科研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是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四是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要求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
四、关于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为畅通教材意见反馈渠道,教育部和课程教材研究所官网都公布了中小学教材意见收集邮箱。2019年,教育部教材局印发《关于做好教材意见建议听取和处理工作的通知》(教材局函〔2019〕3号),一是要求各教材编写出版单位认真对待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二是要求教材编写出版单位要开通专门渠道,在门户网站和所出版教材的版权页或后记中明确意见建议接收方式;三是建立意见建议登记整理、研判处理和申请复核等工作程序。
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审定属于教育部行政许可事项之一,在服务指南中公布了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邮箱。
五、关于严把意识形态观
根据《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审核有关规定,教材审核分为初审、复审,期间还有数次复核,确保教材修改到位。通过图书重大选题备案工作对教材内容审核把关。对于中小学教材中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内容,商请权威部门审读,对重要内容予以修正和完善,保障教材的政治导向和内容严谨。
下一步,结合您所提建议,在国家教材委员会的指导和统筹下,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7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