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提案〔2020〕399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开设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培训课程的提案》收悉,经商应急管理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培养中小学学生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始终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途径,采取课程渗透、专题教育、主题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学生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与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教育关心与支持,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水平。
一、充分发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1.纳入课程体系。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学生安全教育的要求。
教育部将中小学生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等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了地理、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国家课程中,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例如,现行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学习地震、火山和防范自然灾害等知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小学3-4年级学生“基本掌握体育活动中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方法以及中暑的识别和预防等知识”,5-6年级学生“了解并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与简易处理”;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必修课程要求学生运用资料,说明常见自然灾害的成因,了解避灾、防灾的措施,选修课程“自然灾害与防治”要求帮助学生认识自然灾害的形成机制和危害,理解针对性预防、自救、急救措施的重要性,探讨针对某一灾害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应采取的防灾减灾措施,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留出16%~20%课时,用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鼓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发包括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在内的安全教育课程。例如,天津市将公共教育安全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必修地方课程,纳入中小学、幼儿园课程体系,每两周安排1学时。
2.开发安全教育资源。教育部组织编写开发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知识读本》《春夏秋冬话安全》等安全教育图书和视频资源,向广大中小学免费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等挂图和卡片,开通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
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了一批安全教育教材。例如,上海市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湖北省的《生命安全教育》和山西省的《安全》等。
3.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将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抓手之一。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学校更好地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明确中小学每学期开展5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中学生和小学生应分别在2分钟和3分钟内完成疏散等。
4.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指导各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专题教育。例如,陕西省推行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保证每学期12课时的安全教育;河北省要求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落实,每学期至少要安排4课时安全教育课堂教学。
确定每年三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连续举办了25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分别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辽宁、福建等省还将安全教育日扩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2013年以来,每年组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累计参赛人数超过1亿人次。
二、建立健全全社会安全教育体系
完善安全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推进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全民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重点围绕提升学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
一是落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按照要求积极推进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不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是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编制安全图书绘本等,加强对中小学生防灾减灾和逃生避险的宣传教育。
三是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播放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安全提示,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儿童少年安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显示屏、地铁广告、车体广告和固定广告牌等媒介作用,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避险、安全防护、交通安全、互救自救知识和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常识等方面科普宣传。
四是拓展中小学生防灾减灾参与互动体验渠道,推动各地建设安全体验场所和安全体验专区,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线上体验场馆展览展示,通过体验式教育,提高学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是夯实家庭对安全教育的责任。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安全教育的关键一环,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安全知识,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连续多年坚持发布预防溺水《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签字并回收回执,发生溺水事故时要求地方提供溺亡学生家长签字回执。
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当前义务教育课程修订工作,在地理、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等相关课程标准中强化包括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等在内的安全教育要求,并会同应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推动各地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素养。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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