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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65号(教育类4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材提案〔2021〕15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照护老人技能培训纳入高中劳动教育课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种形式提升学生和社会公众照护老人的意识和能力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将服务性劳动作为劳动内容之一;要求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和劳动习惯。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结合学校层面落实劳动教育,提出细化要求。例如,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使学生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指导普通高中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固化良好劳动习惯;选择服务性岗位,经历真实的岗位工作过程,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此外,中小学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倡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扶助身边的弱势群体”主题活动,引导学生了解身边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能够长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增强学生关心并尊重他人、主动提供服务的意识。

  民政部报请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建立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部门、行业企业等举办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自2019年以来,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2020年组织制作12个系列、63个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内容包括膳食营养、老年综合征、痴呆老年人照护、失能老年人照护等,通过媒体广泛传播。

  二、多措并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各部门高度重视老年护理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加强养老服务学科建设。民政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老年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养老服务专业和实用人才。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98号)等,指导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2018年联合11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8〕20号),明确要大力加强辅助型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要求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80万人次。

  三、多方协同强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场所建设

  《意见》强调,社会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指导纲要》进一步指出,可以认定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公共场所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丰富学生劳动教育资源。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动各地、各学校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提升学生照护老人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持续组织开展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不断丰富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库。民政部将持续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各部门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7月2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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