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2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教育部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将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师德制度建设,建立了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
一、建章立制,把师德建设推向法治化轨道
2008年,教育部会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修订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中小学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师德要求。2013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出中小学教师十种禁行行为,并明确违规处理办法。2014年7月,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明教师不得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等“六条禁令”。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6月,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列出严禁有偿补课六条规定,统一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和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创新师德教育和宣传,引导教师树立高尚师德
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同时,高度重视优秀教师的选树和宣传,充分挖掘和发挥优秀教师高尚师德的感召浸染和辐射带动作用。近年来,联合中央宣传部宣传了张丽莉、孟二冬、叶志平、侯伯宇、姜伯驹、李保国等全国优秀教师重大典型。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连续6年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表彰活动。联合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开展全国师德标兵和全国师德楷模表彰宣传活动。会同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在每年教师节期间,充分利用教师节庆祝契机,掀起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活动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感染和引领广大教师树立高尚师德。
三、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对教师的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下一步,教育部将交流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深入推进师德建设。同时,在对各地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督查中,重点开展对师德建设等事项的督查。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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