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11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长领导力培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长培训。目前,我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已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提出各地要严格执行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各地要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2014年6月,教育部正式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包括中小学校长示范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校长培训项目。中西部农村校长培训项目委托中西部各省开展培训。中小学校长示范项目由国家层面组织开展,宗旨是“雪中送炭,高端引领,促进改革,示范带动”,主要根据任职时间、理论修养、办学经验、管理水平等条件遴选校长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示范项目包括四个工程:一是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主要面向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校长开展培训,为各地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能力提升工程。面向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开展培训,帮助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培养一批能够引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三是卓越校长领航工程。面向全国中小学校长开展高端培训。包括: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主要面向具有较高理论修养、较强治校能力、较好办学业绩的骨干正职校长,通过提升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校长;优秀校长高级研究班,主要面向具有丰富办学经验、初步形成自己的办学思想和办学风格的优秀正职校长,旨在帮助校长凝练办学思想、形成办学风格、提升教育研究能力,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名校长领航班,主要面向全国基础教育领域影响广泛并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中小学杰出正职校长,旨在帮助参训校长进一步提升教育思想和实践创新能力。同时,引导参训校长加强社会服务,推动本地区乃至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四是培训者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面向从事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等单位管理者,进一步提高培训者的专业素质,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培训理念、较强培训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培训者。
下一步,我部将研究制定幼儿园园长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训课程标准、高中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及乡村校长培训指南,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长培训质量的提升。
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并通过专题调研形成课题成果,对中小学校长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和总结,提出不同发展阶段校长应给予不同的领导力培训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中小学校长培训政策制定和相关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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