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49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师范院校生源优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先后出台系列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一、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从2009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施绩效工资,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还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倾斜政策: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享受教龄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乡(含乡)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并高定薪级工资;在列入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工作的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管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给予倾斜,学校可结合实际在绩效工资中专门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等项目。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国家从2014年10月起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乡镇补贴的通知》,对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月人均200元。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将会逐年提高,将会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幼儿园、小学教师队伍。
二、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同年,《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鼓励高校增加面试环节,录取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2007年国务院决定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以来,有效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8.7万人,最低录取分数线高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投档线40分左右,为中小学选拔培养了一批优秀教师。在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示范引领下,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免费教育、定向培养招生、提前批次录取、免试录取教育硕士研究生等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进一步改善优化了师范生源结构,师范生源质量显著提高。
三、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制度。同年印发的《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从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健全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加强教师教育经费保障等8个方面,就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提出举措和要求。2012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建议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名单的通知》,启动实施200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截止到2016年7月,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在“爱课程网”上线共享使用。2014年,《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分类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协同培养新机制,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62所院校负责实施80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为中小学幼儿园培养更多优秀师资。
感谢你们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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