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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09号(教育类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138号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高校青年教师进修研修、提升教学科研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985高校和全国重点学科的帮带作用

  国家高度重视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厅〔2004〕8号)强调:“为国内高等学校培养师资是重点高等学校及其教师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势学科的作用,积极接受国内访问学者,为培养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做出贡献。”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提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同年,教育部等6部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要求,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师培训、产学交流、教学研究、教学咨询、评估管理以及职业发展咨询等,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您提出的“充分发挥985高校和全国重点学科在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方面的帮带作用”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把“双一流”建设与高校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在高校青年教师进研修中的帮带作用。

  二、关于积极合理安排高校青年教师的进研修

  1996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教人〔1996〕92号) 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职务的不同,确定培训形式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助教培训、讲师培训、副教授培训、教授培训等形式。青年教师在助教阶段参加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教学实践、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或以在职攻读研究生等形式取得硕士学位、社会实践等。根据不同学校的类型和特点,对教师计算机、外语等基本技能的培训,由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要求并做出安排。讲师培训主要是参加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短期研讨班和单科培训,或选派出国培训,还可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按在职人员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任讲师三年以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参加以科研课题为内容的国内访问学者培训。对连续担任讲师工作五年以上,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必须安排至少三个月的脱产培训。副教授培训可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参加培训,或参加以学科前沿领域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参加国内有关学术会议、校际间学术交流,或选派出国培训。对连续担任副教授工作五年,且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必须安排至少半年的脱产培训或学术假。另外,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导师制等培养方式,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高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高校教师进研修项目。以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训为例,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启动的一般访问学者项目(非教育部资助),截至今年已有95个一级学科,533个二级学科,10000名导师参与相关项目。2003年,中国科学院、中共中央组织部、科技部、教育部启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项目,截至2015年已有2934名人才参与学习,为西部地区培养了一批学术带头人。2004年,教育部开始实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支持地方高等学校,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等学校倾斜。截至今年,约有近13000名高校青年教师受益。教育部今年还启动了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从2016年至2020年,每年组织2000名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参加为期20天的国家级示范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继续落实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进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

  三、关于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资助青年教师的进研修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所需经费按照“四个一点”的原则筹措,即教育部资助一点,接受学校减免一点,选派学校支持一点,访问学者承担一点;接受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培养费的差额部分适当减免,特别是尽可能减免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高等学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费;选派学校和国内访问学者本人分担研修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从实际经费支出情况来看,2015年,教育部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来自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的,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教育部实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项目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给予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也将进一步研究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资助青年教师进研修的办法,逐步扩大青年教师国内访学的受惠范围,把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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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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