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287号
您提出的“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内设立特殊教育老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2012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期”专项,中央财政投入12.5亿元,重点支持25所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2015年,全国共有78所本专科高校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学生7100余人,招生院校和招生人数分别比2011年增长了78%和102%。二是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其中,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机制,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学科交叉,培养一批富有爱心、素质优良、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师。目前,华东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5所师范院校正在实施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改革项目。三是重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从2012年开始,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门设置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4年来,对5350余名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有关培训中,着力增强教师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为中小学培训了一批特殊教育“种子”教师。四是完善教师管理制度。2012年,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各省级有关部门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继续在“国培计划”中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专项培训,为特殊教育学校培训“种子”教师;进一步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同时,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地方完善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工作,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提供必要的师资保障。
二、关于建设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要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要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如,上海市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摸索,建立起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满足了残疾学生的入学需求;北京市于2013年启动实施《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特融合教育”活动,创造条件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精神,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加快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满足残疾学生入学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三、关于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是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关键支撑,对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招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各地在积极推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过程中,对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对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功能作用、基本布局、场地及环境、区域设置、配备目录、资源教师、管理规范等提出了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支持。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特教特办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落实好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所需的资金、人员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质量。
四、关于推进“医教结合”工作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要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近年来,教育部围绕“医教结合”进行了积极探索。2009年,依托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2010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上海市“推进医教结合,推进特殊教育水平”项目列为425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之一。2015年,教育部确定了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其中,天津市北辰区等13个市(州)、县(区)的实验内容为区域推进“医教结合”,旨在探索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区域推进“医教结合”的运行机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鼓励支持各地和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努力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新模式。
五、关于建立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材体系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研究制定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按照这一要求,教育部委托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依据2007年颁布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课程实验方案,开展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课程标准研制工作。2015年,委托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先后召开5次会议,对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课程标准进行审议。目前,42门学科课程标准已通过专家审议。同时,委托专业出版机构依据课程标准,启动了特殊教育学校教材编写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委托专业出版机构编写特殊教育学校教材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特殊教育学校编写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丰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
感谢你们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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