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39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2011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将职业中学教师纳入试点范围,引导和推动地方试点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启动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体系,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同济大学等相关单位按照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联合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实施办法和考试大纲等,突出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对新任教师增加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企业实践经历或职业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制度。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意见》要求,各省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意见》指出,“本意见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根据2001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职业中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可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二、关于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近年来,教育部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以国家级基地为引领、省级基地为主体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一是国家级基地建设。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北京理工大学等93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中国铝业公司等10个全国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其中,具备培养本科职教师资资格的学校有62所。在65家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加强建设师资培养培训专业点300个。二是省级基地建设。引导各省(区、市)建立了300个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580多家教师企业实践单位,搭建1100多家用于教师培训的校企合作平台。三是加强基地评估。2011年,教育部制定《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启动了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评估工作。评估由教育部组织实施,采用基地自评、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评估加强对基地监管,促进基地培养培训质量的提高。
三、关于加强职教师资培养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加大职教师资培养工作力度,引导支持一大批本科高校参与职教师资培养工作。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纳入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教育部印发实施《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遴选同济大学等高校牵头承担10个卓越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的综合改革项目,开展卓越职业学校教师培养试点,全面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新机制,探索“4+2”职教师资培养方式,推进校企合作师范生培养模式,建设一批教师教育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二是开展硕士层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201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设“职业技术教育领域”,遴选北京理工大学等46所高校,启动实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试点,制订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从综合性高校相关专业选拔优秀毕业生,开展硕士层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拓宽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渠道。三是研制开发职教师资培养标准及课程资源。依托同济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45家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高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开发100个本科专业中职教师专业标准,以及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以及500门核心课程、特色教材和数字化资源。推进23门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建设。通过举办精品课程资源建设高级研修班、研发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两批课程中期检查以及首批课程结项验收工作,全方位常态化指导,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四是启动开展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组织研制《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委托江苏、河南、广西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作为认证的重要部分,探索构建“四位一体”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试点等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革教师培养模式。同时,将研究中央财政以奖补方式,鼓励支持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面向教师总体缺编、专业课教师紧缺的边远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委托培养、特设岗位招聘等多种形式培养补充“双师型”教师,从源头上推动职教师资的专门化培养。
四、关于建立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建立基地、实施项目等举措,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一是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2016年,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明确规定,将教师企业实践纳入教师培训规划,要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把教师企业实践学时(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教育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包括国家级、省级580多家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确保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三是设立实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1年,教育部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计划中专设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顶岗实践项目。每年组织4000名中职教师和5000名高职教师到企业实践,示范带动地方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资委、行业企业继续遴选一批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业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平台,督促各地落实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化、常态化。
五、关于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中央财政投入1.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面向中西部地区,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高、专业师资相对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在该计划的示范带动下,各地也加大了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的支持力度。2012年10月,教育部等4部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完善聘请程序,加强兼职教师组织管理,保障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在综合考评各地在兼职教师聘用、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等工作绩效的基础上,划拨1.16亿元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综合奖补项目,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地方实施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兼职教师聘用工作,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结构。截至目前,全国有26个省份财政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兼职教师聘用。省级财政累计投入8.11亿元,支持5292所中高等职业院校15827个专业点聘请61564名兼职教师。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各地制定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与管理办法,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制度。中央财政将继续以奖补方式引导各地加大对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培训,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的作用。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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