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中小学教师性别失衡现象,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幅度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了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中央和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农村教师队伍性别失衡问题。
一、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地位和待遇,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国家先后出台多项倾斜政策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一是原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113号)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含乡)以下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高定1至2级。二是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教师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三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明确规定,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例如,在绩效工资中设立专门的农村学校补贴,或者划出绩效工资总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教师等。农村教师补贴考虑农村学校边远程度,以及自然环境、工作条件等艰苦程度,设立不同的标准,向条件最为艰苦的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学校倾斜。四是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增强乡村教师自豪感和责任感。在评选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中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会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开展 “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乡村教师感人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重乡村教师的社会氛围。从2016年起,国家建立专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并推动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随着农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不断提高,将会吸引更多高校男性毕业生加入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探索招生培养制度改革,为中小学输送优秀男教师。近年来,针对当前中小学阶段尤其是农村小学和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男女比例失衡的现状,各地纷纷出台政策,积极探索招收和培养更多男教师的措施。如:江苏省自2010年开始实行免费招收培养幼儿男性师范生试点工作,每年招收300名男性幼儿师范生,旨在通过三到五年完成全省每所幼儿园拥有1名以上男教师的目标。广西省于2013年实施两年制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男生定向培养计划,每年招收并免费培养100名男幼师。福建省于2014年开展免费小学和幼儿师范男生教育试点工作,通过实行免费教育、专项公开招聘、免试录取教育硕士研究生、单列计划招生等优惠政策助推师范男生培养,为小学和幼儿园培养补充一批男教师。湖南省将于2016年起实施免费小学和幼儿园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小学和幼儿园培养补充一批男教师。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你们的建议很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农村中小学教师性别结构失衡的原因十分复杂,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建议,对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性别结构失衡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性别结构,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
感谢你们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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