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加强包括南疆在内的新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0 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包括南疆地区在内的新疆自治区教育发展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南疆双语教学质量。
一、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一是重视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推动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着力改善包括农村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0年,财政部、教育部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战略要求,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基本标准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要求,逐步改善农村学校就餐条件;根据教育规划和现有财力可能,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逐步使县镇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2010-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299亿元,着力改善中西部23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东部地区福建、山东、辽宁3个困难省份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包括南疆地区在内的新疆自治区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二是改善农村学校教师住宿条件。“十二五”期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重点为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及离校较远的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提供保障条件。截止到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1.35亿元,支持新疆地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9万套。“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项目(二期),进一步改善包括南疆地区在内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三是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国家十分重视保障南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苦、脏、累、险和特殊岗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倾斜,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义务教育学校率先从2009年实施绩效工资,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除此之外,南疆中小学教师还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倾斜政策。四是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职称(职务)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明确提出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同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评聘具体标准条件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落到实处,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二、着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多措并举培养补充教师。“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新疆自治区先后实施了“新疆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普通高中教师招聘计划、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累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7.26万人。其中,双语教师6.24万人,面向农村代课教师定向招聘7687人,通过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补充教师6941人。实施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2010-2015年,新疆自治区共投入培养经费4.6亿元,培养定向免费师范生约2万人。目前,已有8200人毕业赴岗任教。“十二五”期间,新疆自治区共选派6.86万人次城镇教师和大学生赴南疆等农村学校支教,有效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短缺的问题。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目前,新疆自治区已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加大了教师培训力度,尤其加大了南疆四地州教师的培训力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双语教师培训” “国培计划” “区培计划”等项目,共培训各类教师26.65万人(南疆四地州教师9.58万人)。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国培计划”经费3.25亿元,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1.11万人(南疆四地州教师8.34万人);投入0.66亿元实施“区培计划”,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16万人(南疆四地州教师1.04万人)。2016年,新疆自治区印发《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用5年时间为南疆培养免费师范生、定向生1.1万人,力争5年内实现南疆乡村教师全员轮训,未来5年“特岗计划”招聘60%的计划用于补充南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切实提高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教育部高度重视南疆双语教育工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积极推进新疆教育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十二五”期间,中央加大对新疆双语幼儿园的支持力度,建成1600多所南疆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2015年,南疆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少数民族幼儿达34.1万人,比2014年增长了12.7万人,普及率达到79.5%。二是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双语教师特岗计划”,2010年以来,南疆补充4.7万名学前和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和业务过硬的双语教师。指导新疆向南疆每年选派1.3万名农村支教教师,及时缓解双语教师不足问题。“国培计划”等教师培训计划向南疆倾斜,重点加强国家通用语言和专业培训,培训教师10万人次,为少数民族学生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奠定师资基础。指导新疆建立健全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汉语教师资格准入、考核评价、教师培训标准等工作。2010年以来,新疆自治区先后投入1.77亿元实施《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培训少数民族双语教师1.38万人。其中,60%为南疆四地(州)教师。三是加大双语教材及双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力度。教育部指导新疆自治区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积极开发符合新疆不同模式双语教育的汉语教材,不断提高双语教学效果。指导新疆不断加强教研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鼓励教研员深入学校、教学一线,指导帮助教师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加大教材教法指导力度,不断改进双语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四是加强双语教育评估体系建设。教育部和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连续五年开展了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今后在继续实施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以双语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扩展监测评价范围,不断完善南疆教育质量评估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双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五是探索建立双语教育评估督导机制。将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作为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察工作的通知》,将双语教育作为各省(区、市)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自查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专项督察。
201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南疆双语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基本解决,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中小学双语教育学业整体水平达到合格以上,南疆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继续指导新疆自治区落实相关工资倾斜政策,保障南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同时,督促指导新疆自治区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提升南疆双语教育质量的指导意见》,不断改善南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大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南疆双语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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