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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8391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69号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教师编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调剂使用编制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2014年11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将原来的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同时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按照统一后的标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并统筹使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探索教职工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结合,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明确提出,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提出,实行义务教育教师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您关于在区域内统筹调配使用编制的建议在上述政策中已均有体现。您关于设立机动编制的建议,据调研,一些地方专门设立一定比例的机动编制用于补充农村中小学急需学科教师。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督促地方加强省级统筹、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健全编制动态管理和统筹使用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与发展。

  二、关于增加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编制问题

  2017年3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7〕74号)明确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在现有编制总量内,严格日常管理,整合机构设置,优化编制结构,严肃编制纪律,充分挖掘潜力,盘活存量资源,实现机构编制有效配置;同时充分发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合理调整布局结构,通过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调剂事业编制,向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或基层一线倾斜。

  据了解,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盘活用好存量编制,有的地方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实,中小学教师不足的问题将得到逐步缓解。

  三、关于完善教师性别结构问题

  近年来,针对当前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男女比例失衡的现状,一些地方和高校纷纷出台措施积极探索培养更多的中小学、幼儿园男性教师。如江苏自2010年开始实行免费招收培养幼儿男师范生试点工作,每年招收300名幼儿师范男生,旨在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全省每所幼儿园拥有1名以上男教师的目标。关于在招录环节增加男性教师比例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包括学校在内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现阶段,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招录考试中增加男教师录用比例与上述文件精神不符。目前,许多地方在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补充工作中,已经注意到教师队伍性别比例的结构优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多招收一些男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教师队伍男女性别比例失衡情况的改善:一是加大师范生招生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鼓励更多优秀男生报考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良好氛围,提高男师范生比例。二是支持师范院校进行招生改革,扩大自主招生规模,增加面试环节,录取更多乐教适教的优秀男生攻读师范类专业。三是总结推广江苏等省招收培养幼儿男师范生的经验,支持地方结合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定向招收男师范生。四是进一步改善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并留住更多男性教师。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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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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