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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517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377号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公平之下农村小学教育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农村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 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对乡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岛等地区义务教育扶持力度,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都有机会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近年来,国家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均衡义务教育发展。

  一、关于鼓励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就业的政策引导

  国家先后出台多项倾斜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鼓励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就业。原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113号)提出,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以下(含乡)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标准可高定1至2级。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6〕61号)明确提出,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教师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强调,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例如,在绩效工资中设立专门的农村学校补贴,或者划出绩效工资总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教师等。

  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2016年,全国22个省份68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受益教师130万人,人月均补助284元,地方总投入资金44.3亿元,中央核拨奖补资金38.5亿元。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再次强调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同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再次明确,对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落实相应倾斜待遇,以及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落实相关倾斜政策,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二、关于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

  自2010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实施“国培计划”,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改革”为宗旨,以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重点,通过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以及“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年启动实施,以下简称“幼师国培项目”),开展大规模专项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推进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的“种子” 教师。截至2014年,中央财政共投入64亿元,培训教师730多万人次。其中,60亿元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完成了对640多万中西部农村教师的一轮培训,实现了中西部23个省份农村学校的全覆盖。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提出,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2015年起,教育部、财政部改革实施“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截至201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43亿元,培训乡村教师380多万人次。

  目前,“国培计划”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设置了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5类项目。其中,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在中央财政支持下,由各省份分批组织本地区教学点教师到一线或东部中心城市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集中培训,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与名校观摩等方式,帮助教师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组织“特岗教师”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跟岗实践研修,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下,各地分层分类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国培计划”实施力度,针对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创新培训方式,推动各地建立农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三、关于实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

  为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县(区)为主,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4年8月,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明确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责任主体,提出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2015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明确提出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2015年和2017年,教育部分别开展首批和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通过总结肯定先行先试地区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突破交流轮岗的制度瓶颈。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出台专门政策文件,未出台文件的省份也在相关文件中予以明确要求,同时推动辖区内市、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安徽、福建等省份各县(市、区)已全面启动交流轮岗工作,先行试点县(区)已逐步进入常态化。江苏、福建等省将长期在农村任教且有实际困难教师的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设立参与交流教师专项补贴等,解决好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据了解,目前各地进一步强化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28个省份明确将有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作为高级教师评审的必备条件,4个省份规定申报高级教师原则上需有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各地在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促进了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同时,进一步盘活了优质师资,缓解了农村学校师资尤其是音、体、美及英语等学科师资紧缺和无法开齐课程的压力,优化了教师年龄、学历结构。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并适时开展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四、关于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

  国家高度重视面向农村学校的教师培养工作。2012年,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提出,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采取定向委托培养等特殊招生方式,扩大小学全科教师及其他紧缺领域教师培养规模。《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目前,在部属师大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示范引领下,全国有28个省份采取在学免费、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有4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其中,江苏、湖南等加强招考规划,明确要求省内各地依据编制和岗位的空缺情况确定培养需求计划,确保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山西、海南、西藏、新疆等地通过定向培养计划等,积极引导省级公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就业;河北、吉林、山东、四川、宁夏等地在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中采取逐步推进、不断扩大规模的做法,重点为乡村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委,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探索建立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新机制,培养更多“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教师。

  五、关于农村教育典型人物与群体的宣传表彰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多层次多角度给予优秀乡村教师必要的荣誉和激励,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为主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一是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同评选,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约800名,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二是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部评选,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约2000名。三是中小学特级教师,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评选。特级教师制度由邓小平同志亲自倡议,于1978年10月设立 ,至今已开展37年,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认可度。四是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由教育部协助中央媒体推选,每年推选一次,每次10名。五是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教育部联合评选,每2年举办一次,每次评选100名,其中10名为全国师德楷模。六是全国最美教师,由教育部协助中央电视台评选,每年评选10名教师(或教师集体)。七是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教育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2016年首批颁发106万人。在七类荣誉表彰的评选过程中,都注重向长期扎根乡村基础教育的教师倾斜。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发掘扎根乡村、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大力表彰为农村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与群体,宣传农村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农村教师在工作中充满自豪。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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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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