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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762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39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

  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2017年,中组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针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队伍管理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实际、导向鲜明、指导性强的政策举措。

  一是首次规定中小学校领导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在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品行修养等方面的素质要求和任职条件予以明确,特别规定领导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严把入口关,真正把懂教育、懂管理的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二是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明确提出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选拔可灵活采取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积极推行聘任制,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对学校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三是根据学制特点延长中小学校长任期,着力培养教育家型的校长。结合中小学校教育长期性、基础性特点以及学制学段安排,突破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年限一般性规定,明确校长、副校长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六年(其他事业单位为至五年),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二年(其他事业单位为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还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四是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交流轮岗制度。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提出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领导人员校际交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五是强化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强调把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等作为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监督的重点内容,特别提出加大对招生录取、职务(职称)评聘、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一是推进师德建设法治化常态化。2008年,教育部会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修订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带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对待学生和教育教学工作。二是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出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十条红线”,并明确违规处理办法。同年,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列出“六条禁令”。2015年,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列出“六条禁令”,并明确相应处罚措施。对违反师德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零容忍。三是高度重视优秀教师的选树和宣传。近年来,教育部联合中宣部宣传了黄大年、李保国、张丽莉等全国优秀教师重大典型。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连续8年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表彰活动。联合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开展全国师德标兵、师德楷模表彰宣传活动。会同中央电视台等开展“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每年充分利用教师节庆祝契机,掀起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活动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各地各校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努力推动师德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关于改革教育课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教育部历来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2014年3月,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提出,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完善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同时,要求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将其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现行的基础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得到较充分的体现。

  2012年,根据中央要求,教育部开始组织高水平专家编写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在编写中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三科统编教材经过严格审查把关、试教试用、广泛征求意见等,已于2016年秋季学期在部分地区投入使用。

  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特别注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小学低年段强化了传统节日、民俗、传统礼仪、积极健康的民间文化等方面内容,在高年段还进一步丰富了古代诗歌、传统格言及谚语等方面内容。

  语文统编教材统筹安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扩大体裁的覆盖面,提高题材的多样性,浸润渗透,增强学生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予以加强:一是增加古诗文比例。小学语文古诗文有129篇。其中,古诗词112首、古文14篇、古典名著(节选)3篇,除拼音、识字单元外,古诗文占全部选篇的36%。初中语文教材有古诗文132篇。其中,古诗词84首、古文41篇、推荐古代名著7篇,占全部选篇的48%,较原人教版教材有大幅增加。二是增设专题栏目。如小学的“日积月累”栏目,安排了楹联、谜语、谚语、歇后语、蒙学读物等,使学生在积累语言的同时,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初中的“综合性学习”栏目,专门设计了传统文化专题,围绕传统文化中的某个关键词开展资料收集、阅读、讨论、创作、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感受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从中汲取民族文化智慧。

  历史统编教材中国古代史部分向学生展现了我国古代辉煌的文明成果和优秀的传统文化,重点介绍了45位文化名人、56部科技文化著作,还设有专门反映传统文化的主题“中国传统节日的起源”。

  四、关于划分学生阶段教育重点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了中小学生学习的课程门类、课时。课程标准规定了每门课程的学习内容和学业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全面发展,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现行为分科教学,不实行专业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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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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