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202号
您提出的“关于人口政策调整后应及时布局义务教育师资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人口政策调整背景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问题
合理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是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内容。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印发了《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三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各地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根据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对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
您提出的关于要创新编制管理、实施“流动编制”聘用改革的建议,很有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就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山东省就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编制管理进行了全面制度设计,按不超过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的5%核定教师机动编制。同时,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账户,以缓解短期性教师短缺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时期新的特点和新的要求,进一步创造性地做好上述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努力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就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同时,鼓励各地在核定的编制内创新管理,改革和完善用人机制,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将编制资源主要用于教学岗位。积极引导和促进各地开展工作交流,借鉴有益经验,以有效应对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中小学教师需求变化。
二、 关于教师“区(县)管校用”的问题
2014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提出要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于通过改革,推动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消除现有管理体制对教师交流轮岗的制约,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供制度保障。
您关于推广教师“县(区)管校用”的建议,已在上述工作中有所体现。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各地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三、 关于加大师资培养和再培训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在教师培养方面,深入实施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在全国招收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省份学校任教。截至2016年累计招生9.4万人,毕业进入教师队伍6.2万人,其中90%以上到中西部任教。中央财政为此每年投入5亿元资金用于公费师范生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同时,发挥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各省结合实际开展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目前,全国多数省份采取公费培养、学费返还、定向培养等方式,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有近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各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优化教师队伍的性别结构方面,鼓励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多措并举,积极探索解决性别比例失衡问题。
在教师培训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总体部署,教育部、财政部从2015年起决定改革“国培计划”的实施,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进“国培计划”改革创新,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2015年至2016年,通过实施“国培计划”,采取定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方式,总计培训中西部地区乡村中小学教师校长380余万人,特别是顶岗置换研修方式采取师范生顶岗实习与在职教师置换研修相结合,在提升师范生实习效果,缓解教师培训工学矛盾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2017年,中央财政已安排20亿元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并向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您关于加大师资培养和培训、增强师资队伍活力的建议,与当前国家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下一步,教育部一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深入落实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另一方面继续深入实施“国培计划”,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为中西部教师提供更多参加高水平培训的机会。
感谢您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