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25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聘请企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中央财政投入1.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面向中西部地区,支持一批办学特色鲜明、专业师资相对紧缺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2012年10月,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明确了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完善聘请程序,加强兼职教师组织管理,保障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在综合考评各地在兼职教师聘用等工作绩效的基础上,划拨1.16亿元实施省级综合奖补项目,引导和支持地方实施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兼职教师聘用工作,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结构。2016年10月,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专门设置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项目,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截至2016年,全国有26个省份财政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兼职教师聘用,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近10亿元,支持5000多所职业学校聘请8万多名兼职教师,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情况有所缓解。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各地制订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与管理办法,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制度,中央财政以奖补方式引导各地实施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引导各地加大对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培训,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的作用。
二、关于加强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补充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加大职教师资专门化培养工作力度,引导支持一大批本科高校参与职教师资培养工作。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纳入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教育部印发实施《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中央财政支持300万元,遴选出同济大学等9个高校,牵头承担10个卓越职教教师培养的综合改革项目,开展卓越职教教师培养试点,推进23门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全面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新机制,探索“4+2”职教师资培养方式,推进校企合作师范生培养模式,建设一批教师教育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二是启动开展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组织研制《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委托江苏、广西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作为认证的重要部分,探索构建“五位一体”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规模和质量。三是开展硕士层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201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设“职业技术教育领域”,遴选北京理工大学等46所高校,启动实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试点,制订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从综合性高校相关专业选拔优秀毕业生,开展硕士层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拓宽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渠道。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继续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培养试点等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革教师培养模式,引导有关高校扩大培养规模,提高教师培养层次,从源头上保证“双师型”教师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
三、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提升制度
国家高度重视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一是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为建立符合职业学校教师发展规律的专业化标准,2013年12月,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按照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个维度,分为职业理解与认识、教育教学态度与行为、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实训实习组织、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沟通与合作、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15个领域,将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要求融入标准中,细化成60条具体要求。该标准是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突出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特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环节的工作有了基本原则和重要依据,对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评价以及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导向作用。二是研制符合职业学校教师特点的职称制度。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包括职业学校教师在内的多种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制度,目前教育部正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职称类别、细化晋升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建立符合职业教育教师特点的职称制度。三是实行职业学校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从2006年起,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两个5年一周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共计投入32亿元,组织4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和省级培训,近半数参培教师培训结束时取得更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专业课教师“双师”素质进一步提升。2016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从2017年起,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始实施,中央财政计划每年投入专项资金近7亿元,引领支持地方组织实施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培养培训项目,支持实施专业带头人、骨干“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培训和校长专题研修等国家级培训项目。到2020年,通过实施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校本级教师培训,完成对全国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下一步,教育部将通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尽快研制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专业大类研制专业教师培养标准,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着力培养理实一体的“双师型”教师,为实现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和终身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教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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