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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737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330号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幼儿园虐童事件和推动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禁止虐待儿童”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机制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儿童保护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极个别教师违反师德虐待或体罚儿童行为深恶痛绝,始终坚持对虐童行为“零容忍”。一是严格审核,把好教师入口关。《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九条规定,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执行,严防品行恶劣的人获得教师资格。二是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包括幼儿园在内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划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可触犯的“十条”师德禁行,并提出处理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有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等各类师德失范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教师有虐童等违反师德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二、关于加大幼儿园教育投入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基本方向,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城镇小区根据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并将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种形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园。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推动各地根据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做好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利用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支持城镇街道举办公办园。二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大部分地区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建立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与退出机制,通过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对民办园予以支持,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了幼儿园作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用地和布局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要求,陆续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具体办法,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山东、浙江等地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调研和督查,推动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四是加大资助力度。国家出台《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各省(区、市)都制定了具体资助办法,一般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1500元,资助比例为5%-10%。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地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012-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类奖补资金65亿元,带动地方投入资助资金262亿元,累计资助幼儿3121万人次。

  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5.5万所,在园幼儿4600万人,与2012年相比,幼儿园数量增长了40.7%,在园幼儿规模增长了24.8%。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不足,体制机制建设滞后。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资源总量和结构提出新的需求,特别是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紧缺严重,城镇幼儿“入园难”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省地(市)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县级政府切实落实发展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坚持规模和质量并重,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公益普惠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经费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基金,推动各地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幼儿园日常运营问题,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三是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督促地方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确定的设置要求,保障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与建设。推动各地尽快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归属和规划、建设、移交等工作安排,防止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建、缓建、建成不移交或挪作他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建园专项督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办园等多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按规定移交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三、关于提升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

  近年来,教育部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2012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指导各地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已有15个省(区、市)出台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推动贵州、海南、江西、甘肃等地根据实际需求实施了地方“特岗计划”,将学前教育教师纳入招聘范围,为农村学前教育补充大批师资。多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和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二是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教育部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所有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截至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28个省(区、市)。这项政策提高了幼儿园教师的准入门槛,提升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两期行动计划共投入29亿元,培训中西部地区幼儿教师100多万人次。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提升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一是完善教师编制补充和待遇保障机制。按照《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7〕56号)要求,充分发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统筹协调作用,通过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调剂事业编制,向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基本公益服务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补足配齐教师。引导地方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二是进一步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将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范围扩大到全国。在幼儿园专项治理或督导检查中,加强对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情况的督导检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

  四、关于加大有关虐待儿童问题的立法,保证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刑罚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罪名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罪名,对于虐童老师及相关儿童教育机构负责人,虐待被监护、被看护儿童,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适用该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刑法》在告诉才处理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发生的重病老人、儿童等被虐待者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况,明确规定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按照公诉案件处理,由国家相关部门主动介入追究虐待者的刑事责任。

  五、关于加强幼教行业协会组织的建设,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引领的功能

  近年来,教育部充分发挥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的作用,依托相关专业力量开展学前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全国学期教育宣传月宣传、重大学前教育课题研究等工作,协会研究成果对于指导和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调动学前教育研究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好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智力支持作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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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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