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335号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学生补课行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生有偿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人民群众经济负担,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公平,社会反映强烈。有偿补课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反映出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反映出应试教育的思维、教育方式以及一些家长教育功利思想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也反映出一些教师个人要求不严、师德失范。
对于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教育部旗帜鲜明予以反对、毫不手软坚决查处。2015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对有偿补课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列出了六种严禁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明确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公开和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
2016年上半年,教育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对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进行专项自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切实健全制度、完善治理体系、落实治理责任。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教育部组建多个督查组,赴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调研与督查,并将督查报告在教育部官方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推动地方强化有偿补课治理有关举措,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依法依规对一批顶风违纪的教师有偿补课案件进行查处,指名道姓的通报、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有力地净化了教育行风。
同时,教育部不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2018年初,联合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聚焦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学科类超纲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等,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还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学校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帮助确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解决困难。
中小学有偿补课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教育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推动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文件要求,通过专项治理、重点督查等措施,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继续开展专项督查,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免费学习辅导、假期义务值守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用爱心奉献,引领社会风尚。加强社会培训机构治理,依法规范教育培训市场,避免社会培训机构的无序发展冲击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广大群众利益。同时,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完善中小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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