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320号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教育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乡村学校管理
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明确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明确要求,要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同时,要求同步建设城镇学校,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办好乡村教育,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向边远农村地区倾斜。研究制订关于统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将对学校服务范围和覆盖区域进一步作出规定,推动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内涵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教育质量。
二、关于优质资源向山区、教育薄弱地区辐射
根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近三年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其中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是重点支持区域。通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为包括新疆、西藏、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培训乡村教师和校园长380万余人次,提升了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支持云南怒江、河北涿州、吉林等地创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立健全地方人民政府与高校、中小学校、教师培训机构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市(地)级、县(区)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培训平台项目,遴选北京师范大学等7家平台单位,针对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开展乡村教师信息化教学示范培训。
三、关于统筹城乡师资配置
一是持续实施“三区”支教专项计划,鼓励引导优秀教师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2013-2017年,“三区”支教专项计划已选派10.64万教师到1272个县支教,2018年拟选派2.4万名教师到三区县支教,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4.15亿元,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的交通、生活费用补助。为做好2018年选派工作,经商财政部同意,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4号),调整完善了政策措施。一是扩大受援范围。将中央新确定的“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纳入实施范围,并重点倾斜。二是统一支教时间。自2018年秋季起,支教时间统一为1学年,与学期相匹配。三是加大人才智力支持。在选派教师的基础上,将校长、教研员、管理人员纳入选派范围,为“三区”受援县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深化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自2014年8月,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以来,2015年、2017年分别开展首批和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通过总结肯定先行先试地区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突破交流轮岗的制度瓶颈。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未出台文件的省份也在相关文件中予以明确要求,同时推动辖区内市、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三是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选派优秀的退休教师赴乡村学校和基层学校支教。为落实中央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教育部、财政部拟于2018年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拟由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教学,发挥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质量。2018年,在中西部8个试点省份招募1800名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
四、关于创新乡村教师培养供给机制
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为加强教师定向培养,2007年,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任教。截至目前,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10万余名免费师范生,在校就读3万人,已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中小学任教;带动了28个省份实施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补充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为中西部地区培养补充高素质教师,重点为农村学校加快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教师。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支持部属师范大学采取遴选优秀公费师范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开展教学技能比赛等多种方式,增强公费师范生的学习动力。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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