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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57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493号

  您提出的“关于保证对‘学有所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均衡布局教师资源

  教育部高度重视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公平。2014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部署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文件要求各地合理确定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出要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文件印发后,教育部积极推动落实。一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国各省份已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安徽、福建等省份全面推进,已逐步进入常态化。二是加强督导。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推动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着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2015年、2017年,教育部开展两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通过总结肯定先行先试地区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突破交流轮岗的制度瓶颈。适时对各示范区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宣传推广,为各地提供启发和借鉴。

  各地在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紧紧抓住“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这一重点,创新交流方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缩小了校际差距、城乡差距。特别是通过“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理顺了教师管理体制,解决了教师顾虑,使教师能放心交流、安心工作,使教育部门统筹教师资源配置的职能得以实现,对盘活优质师资,缓解农村学校师资尤其是音、体、美及英语等学科师资紧缺压力,优化教师结构,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促进了优质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二是适时开展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评估各地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动作缓慢、成效不明显省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二、关于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是重点。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采取多种举措提高校长办学治校水平,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提倡教育家办学。一是制定校长专业标准。2013年2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首次系统提出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6项专业职责和60条专业要求,对于提升校长专业素质,规范校长办学行为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系统建构了校长(园长)的6项专业职责,明确了校长(园长)专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完善了校长专业标准体系。二是深化校长队伍管理改革。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17年1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关于中小学校长书记选、育、管、用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学领导人员选拔任职资格和条件,完善了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办法,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领导人员队伍提供了制度支撑。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做好有关标准、办法的落实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等管理改革,激发校长办学治校活力,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三、关于抓好名师队伍建设及宣介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人才梯队建设,努力创设教师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促进名师专业成长,切实发挥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一是做好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和支持培养。按照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部署,教育部组织开展了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目前已经遴选了三批共390余人,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这些名师都是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具有巨大潜力的领军人才。为做好对他们的支持培养和宣传推介,切实发挥他们的引领和带动作用,2018年3月,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大力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高尚师德、感人事迹和突出成绩,强化荣誉激励,形成精神感召,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名师论坛、专题讲座、开发精品课程资源、出版专著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增强影响力,扩大知名度。二是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2018年起,教育部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按照“整体规划、个性指导、训用结合、连续培养、协同创新”的思路,通过组织开展深度学习、导师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遴选一批教师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教师。下一步,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名师的培养支持和宣传推介,以名师为引领,通过名师工作室等加强优秀教师团队建设,切实发挥名师的传帮带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四、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异化师生关系,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人民群众经济负担,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破坏教育公平,损害教师和教育行业声誉,社会反映强烈。教育部高度重视,旗帜鲜明予以反对、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严禁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有偿补课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列出了六种严禁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明确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公开和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规补课行为。2016年上半年,教育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对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进行专项自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切实健全制度、完善治理体系、落实治理责任。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教育部组建多个督查组,赴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调研与督查,并将督查报告在教育部官方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推动地方强化有偿补课治理有关举措,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依法依规对一批顶风违纪的教师有偿补课案件进行查处,指名道姓的通报、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有力地净化了教育行风。

  下一步,教育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推动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文件要求,通过专项治理、重点督查等措施,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继续开展专项督查,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免费学习辅导、假期义务值守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用爱心奉献,引领社会风尚。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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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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