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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48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510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师范院校增设(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司法部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普法规划,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一、关于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培训

  一是鼓励支持设置相关专业。教育部高度重视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积极引导高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快紧缺人才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如需增设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中小学)法治教育”新专业,须由高校提出申请,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后批准设置为特设专业。教育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师范类院校按照专业设置规定,设置(中小学)法治教育相关专业,为中小学培养一批法治教育教师。

  二是加强法治教师培训。教育部自2015年起启动“国培计划”—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每年安排培训500名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为各地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种子”教师。2017年,教育部启动了为期3年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培训分为国家级、省及地市级和县区级三个层次,分别由教育部、省及地市级和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到2019年完成义务教育“三科”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国家级、省及地市级主要开展培训者培训,培训对象为省、市、县级“三科”骨干教研员,县级培训对象为所有承担“三科”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2017年已完成教师培训150万人次。

  二、关于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2016年,教育部联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研制发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进一步合理设置各学段法治教育目标、要求和内容,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研究制定了《设立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实施方案》,在整体设计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的基础上,根据青少年成长规律和认知水平,以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体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知识内容。

  2016年,义务教育德育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教材。在教材中将法治教育系统设计,依据学生心理发展水平和认知特点,按照学习难易程度,采用螺旋上升的编排方式,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展开编排,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全程不断线。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内容涵盖基本文明素养、法治、爱国爱党教育等,重视少年儿童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的养成,引导少年儿童爱护公共设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知道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初步的民主与法治意识。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知识领域融合起来。法律领域主要通过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青少年权利和健康成长的“保护者”,法律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让生活更美好,培育学生法律信仰,增强宪法意识,引导学生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为集中体现法治教育,在小学段和初中段分别编写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各一册),专门讲述法治知识,分别安排在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初中八年级下学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学习。法治教育专册教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宪法精神为主线,突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等重点,有机结合中小学生生活经验和现实问题进行编排。

  三、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

  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多个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一系列文件,对中小学法治教育进行总体部署,将法治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进一步明确要求广大中小学生应“明礼守法讲美德”,使中小学生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一是创设育人载体。各地各校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空间,采取讲故事、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以“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教育日为契机,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把法治教育理念有机融入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育部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会普法教育各类平台建设,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入社会实践中。全面实施“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等系列活动,推动各地各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载体,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要节庆日及文化馆、纪念馆、部队营地等场所开展以文明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节约环保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等部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大力强化校园安保工作,推动校园安防综合实力提升。各地各校都建立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具有犯罪性质的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教育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三是形成育人合力。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家庭教育,积极改善社会氛围,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体系。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推动各地各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密切家校沟通配合,引导家长言传身教。2015年,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会同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继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通过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视片、组织模拟法庭、旁听司法审判等方式,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思维。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为抓手,继续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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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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