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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959号(教育类1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171号

  您提出的《关于惩治师德失范行为强化师德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

  教育部高度重视师德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师德教育。《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明确要求,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教师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记入培训学分。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关于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

  《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划出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10种师德禁行行为和高校师德7条红线,明确了教师的行为底线,构建了覆盖大中小学的师德惩处制度体系。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上述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关于强化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2013年9月以来,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健全师德考核长效机制。《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高校教师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四、关于构建广泛透明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高校及主管部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起中央与地方、学校与社会齐抓共建、协同推进的师德建设工作体系,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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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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