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17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大别山区幼儿教师严重短缺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商安徽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
近年来,教育部一直重视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一是支持高校增设学前教育专业。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指导高校设置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本科专业需报教育部备案,专科专业按照国家控制专业需报教育部审批,严格控制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水平较低的院校随意增设学前专业,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保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新增72所高校举办学前教育专科专业。二是实施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遴选确定南京师范大学、长沙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等20所院校承担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开展招生选拔、协同培养机制、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推动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初中毕业5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引领全国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培养了一批热爱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示范引领各地各校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精神,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进一步改革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推进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
二、关于加大幼儿园教师本土化培养力度
2017年,国务院决定在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截至目前,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2294名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1001名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毕业生回到生源所在省份幼儿园任教。发挥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示范引领作用,带动28个省份启动实施了包含学前教育专业在内的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为地方公费定向培养补充幼儿园教师。
安徽省人民政府鼓励支持满足条件的本专科院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在招生计划安排上予以支持。目前,安徽省有17所本科高校设置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点,15所本专科高校设置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点。2017年,安徽省共安排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4955人,其中本科1888人,专科3067人。2017年中职学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点26个,在校生41834人,其中大别山区的六安市有在校生3910人,安庆市有在校生1316人。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就读学前教育专业,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将加强安庆市和六安市师范类学校和专业建设,支持两地师范类学校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在招生计划、经费安排、师资培养、质量工程、专业设置等方面尽可能给予倾斜。
三、关于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按照2006年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113号)文件规定,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享受与中小学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但是,各地也存在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在2017年3月印发的《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教基﹝2017﹞3号,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中指出,要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安徽省政府要求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实施工资倾斜政策;对新聘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县城以下幼儿园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提前定级待遇,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实施学前教育教师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退休时按100%发给退休费的特殊倾斜政策。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安徽省政府落实“三期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四、关于加大对公办幼儿园投入力度
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及5个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提出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创新机制。2011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引导和鼓励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支持幼儿园教师培训等;2017年,启动实施学期教育三期行动计划,指出要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投入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学前教育投入占比,积极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部分地区已出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有的地方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补贴等。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许多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运转较为困难。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研究出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加快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待遇。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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