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17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好建强西部地区乡村教师队伍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央财政设立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基金
按照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排名,前10位省份中,6个东部省份,4个西部省份(西藏、青海、云南、重庆);后10位省份中,8个中部省份(黑龙江、安徽、山西、吉林、河北、江西、湖南、河南),2个西部省份(广西、陕西);中间11个省份中,3个东部省份,2个中部省份,6个西部省份。近年来,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倾斜支持力度,着力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目前,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80%以上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并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等倾斜。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对中西部22个省份连片特困地区县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截至2018年6月底,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的22个省份已经实现725个县全覆盖,中央累计核拨综合奖补资金153.2亿元,惠及8万多所乡村学校约130万名乡村教师。各地平均补助标准达每人每月322元,新疆兵团、宁夏、云南、四川、陕西和青海等西部地区人均补助较高,分别为568元、555元、523元、452元、412元和406元。
二、关于实施西部地区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实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助力西部地区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启动实施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2007-2017年合计招收公费师范生10万余名,其中面向西部省份招收5.3万名,占比57%。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师范院校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实施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每年吸引4万名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其中有10个西部省区实施了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向中西部地区高校倾斜。201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向中西部地区高校倾斜。最终确定的62所项目承担高校中,西部有13所,占21%;80个改革项目中,西部有19个,占24%。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西部教师教育院校开展综合改革,提高了教师培养质量。
三、关于实施优惠政策吸引任教
按照现行工资政策,在列入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工作的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给予倾斜。从2015年起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将乡村教师纳入其中,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进一步要求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各地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各项补助政策。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艰苦边远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补充了大批高素质教师,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结构,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特岗计划规模逐年增加,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今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名额为9万名,比2017年增加1万名。工资性补助标准自2016年7月起提高,西部地区由人均年3.1万元提高至3.46万元,中部地区由人均年2.8万元提高至3.16万元。
四、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完善师徳师风考评监督机制。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对教师的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2016年,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动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对长期扎根乡村学校的教师给予褒扬鼓励,为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的400万名在岗和离退休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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