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39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师范院校发展支持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地方师范院校经费的投入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7〕71号)有关精神,为更好地支持地方高校内涵式发展,2017年,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地方高校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在资金分配上对中西部地区倾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师范教育。《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开展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落实。
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研究符合师范专业特点的生均拨款标准,完善给师范生有关政策,加大对地方师范院校的支持。
二、关于在地方师范院校设立公费师范生项目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师范院校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为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骨干教师。在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示范引领下,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采取免费培养、学费返还等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约有4.1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针对乡村教师需求实际,很多省(区、市)先后启动了小学全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免费培养工作。通过政策和经费支持,培养补充了一大批“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鼓励支持更多的省份结合中西部、偏远、贫困地区学校的实际需要,择优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师范院校实施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
三、关于支持地方本科师范院校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教育部大力支持教育学专业学位发展。目前,全国共有教育专业博士点27个、专业硕士点164个。2018年批准新增教育专业博士点12个、专业硕士点24个,其中,批准地方师范院校新增教育专业博士点10个、专业硕士点5个。
下一步,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师范院校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实力,办好教师教育,为地方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优秀师资。
四、关于师范院校分类建设和办学标准
我国目前共有187所师范类院校,其中师范大学46所,师范学院73所,师范专科学校68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称为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分别有不同办学标准要求。2017年10月,教育部正式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启动全国范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行三级认证,分级分类、特色发展、追求卓越,以认促建、以认促改、以认促强,推动师范院校持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发挥高水平、有特色教师教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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