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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966号(教育类2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39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配比的问题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明确全体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要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要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教育部高度重视,积极推动高校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启动了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同时推动高校积极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作用,加强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

  您关于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确定教师配比的建议,有利于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但教师配备标准须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中央编办、财政部决定,我们会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您的建议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高校成立独立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机构、创业学院和创业教育学科设置的问题

  《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为突出高校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专门成立工作指导小组,着力推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高校入选国务院双创示范基地,认定200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并给予经费支持。此外,教育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有关精神,推动高校创新创业相关学科发展。目前,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21所高校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了创业管理、创业学、科技和创新管理、创新管理等目录外二级学科。

  您关于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创业学院和创业教育学科设置的建议,有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举措,继续支持高校根据自身发展和经济社会需求,自主设置“创新创业”相关二级学科,把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三、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的问题

  一是目前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职称系列已基本覆盖高等教育领域各专业各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职称评价体系。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工作的高校教师可根据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评聘相应类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在现有高校职称系列中开展职称评聘。二是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明确提出,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与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此外,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充分考虑为创新创业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逐步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分层分类评审,不断拓宽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渠道。

  四、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教师职业化、专业化的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专业化队伍建设,一是推动各高校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2016年底调研统计显示,全国各地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数共计2.6万余名,创新创业兼职导师数共计7.6万余名。二是教育部在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初步建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目前已有近5000位专家入库,其中近70%为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各地各高校也相应开展了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三是201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提出要支持高校教师挂职创业历练,鼓励考取创业咨询导师资质,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在薪资待遇、职称评定、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师。

  您关于出台《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创新创业教育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国家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研发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的建议,有利于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扩大师资规模,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参考,在下一步工作中统筹考虑,研究制订完善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支持各地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努力开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新局面。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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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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