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40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教师分类评价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高校人才评价体系
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2016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考核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切实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遵循教育规律相结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各高校要从自身发展阶段和办学特色出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内容,同时针对当前教师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考察和评价。
《指导意见》从六个方面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作了重要部署:一是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严把选聘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关;二是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三是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和评价周期;四是综合考评教师社会服务,完善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五是将教师专业发展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积极推进发展性评价改革;六是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
二、关于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考核评价相结合,根据高校的不同类型或高校中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及教师所处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坚持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发展性评价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合理发挥奖惩性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完善科研分类评价。针对不同类型、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对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对科研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研问题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的结合。
在社会服务中,明确综合考评教师社会服务。突出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综合评价教师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鼓励引导教师主动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充分认可教师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方面的贡献。建立健全对教师及团队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相关的经费使用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激励机制。
2016年12月,教育部在南京举办了“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会”,交流研讨各地各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的典型经验与做法,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部署落实推进下一步工作。2017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部内有关司局分解细化涉及工作,制定具体措施。2017年5月,教育部启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遴选工作。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最终认定了中国人民大学等40所“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并予以公布,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
三、关于健全分类评价体制机制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要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2017年10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同时,为了保证高级职称评审质量,规定高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不应下放至院(系)级。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大学可以将初、中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院(系)。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正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中央要求研究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如何针对不同专业教师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本身就是改革的应有之义,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我们将在下一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认真研究借鉴。
衷心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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