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更改教师节日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节的设立旨在充分肯定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将每年9月10日定为我国的教师节。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教师节自设立以来,对提高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9月10日是第34个教师节,党中央在教师节这天召开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教育部部署全国教育系统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庆祝活动,集中展示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对于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教师节改期需要行使法定程序。教育部将开展相关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向国家立法机构反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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