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33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
一、关于加大幼儿教师招聘力度、优化学前教师资源
目前,包括公立幼儿园在内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已经在全国基本实行全覆盖,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严把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新进人员素质。初步建立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拔新聘用人员的制度框架。2013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不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考核,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决定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通过建立统一的认证体系,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此外,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以来,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2600余名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1500余名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毕业生回到生源所在省份幼儿园履约任教,为地方中小学培养补充一批优质师资。
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门将引导各地创新教师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对于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在坚持公开招聘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体现幼儿园的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方式方法,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大幼儿园教师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力度,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
二、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力度
教育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通过项目实施和制度完善推动各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一是启动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采取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园本实践等方式,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至2018年底共培训幼儿园教师和园长196万人次。二是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为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培训。2012年,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要求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实行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扩大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增强培训针对性,改进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规范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园长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为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公共服务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先后支持各地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央财政继续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扩资源。支持各地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具体包括:支持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城乡结合部和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支持各地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等。二是推改革。支持各地建立健全“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各地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三是促公平。支持各地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2018年,全国共资助在园幼儿951.6万人次,资助金额111.9亿元(其中政府资助108.5亿元),比上年增加18.71亿元,平均资助比例达20%。四是强质量。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幼儿教师参加培训,努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据统计,2011-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3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加大投入,全国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由2012年的150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672亿元,年均增长16.04%,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由2012年的748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774亿元,年均增长15.5%,高于其他教育阶段经费投入增速。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68.5亿元,比2018年增加19.5亿元。
下一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资源。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地方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四、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
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发布并施行,完善了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基本得到保障,但保障水平还不高。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义务教育的发展还存在差距,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巩固提高的任务尚未完成。《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进一步确定了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的普及目标、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0%的普惠目标和全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结构性目标。各地实施了一大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农村集体办园。
国家通过普及学前教育,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充足的学位,是否一定要入园接受学前教育,应由其监护人自主决定。根据义务教育强制性的特点,接受学前教育同时也变成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需要进一步调研。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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