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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013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334号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幼师急救知识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总会,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

  一、关于在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增加急救相关内容

  2013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参加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严把幼儿园教师队伍入口关,选拔素质合格和具有保教能力的院校毕业生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应对能力、判断能力。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主要从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八大要素去考察。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中第十五条规定“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为学前教育选拔合格的从业者和后备教师。

  二、关于开展幼儿园教师急救常识等方面培训

  群众性现场救护是院前急救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对幼儿园老师的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对保护幼儿的安全与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急救知识培训,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和制度完善,推动各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

  2011年以来,通过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采取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园本实践等方式,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至2018年底共培训幼儿园教师和园长196万人次。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9〕2号),明确在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中设置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等项目,强化园长依法办园和安全管理的意识与能力。要求各省要研制幼儿园园长法制与安全教育培训方案,规定每年必须完成的培训学分;要求各承办机构要精心研制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增强培训针对性,改进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规范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园长和教师安全管理的意识、急救等保教能力。

  三、关于加强幼儿园急救保障和宣传工作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红十字会部门将继续在学生救护培训、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校园,组织编写《幼儿园与小学教师应急救护知识手册》,通过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宣传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急救知识普及,提高幼儿园教师开展急救的素质和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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