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45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46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教师教育体系建设。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提出,要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同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提出,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教师培训机构为支撑、现代远程教育为支持、立足校本的教师培训体系;推进高等学校内部教师教育资源的整合,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2013年,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提出,师范院校要大力推进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建立与中小学合作机制,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提出,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目前,师范院校已经成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的主力军,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国培计划”示范项目。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启动国家教师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强化师范院校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把师范院校办成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的培育基地。

  二、关于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培训机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强调,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其在教师全员培训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从2015年起,将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纳入国培任务承担单位遴选范围,并将“实现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作为遴选“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区县的必备条件之一,推动各地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县域内教师职后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核心和主体地位。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进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研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县区教师发展机构的建设,强化师范院校、县区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协同培养师范生的机制。

  三、关于开发“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

  教育部高度重视“互联网+”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一是建设国家级精品“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2011年,2017年初,建成包括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课程在内的教师教育国家级资源共享课200门,在爱课程网站免费向社会开放。2017年以来,先后认定包括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课程在内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91门,在相应课程平台免费供教师学习向社会开放。二是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7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试点,开发新时代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教育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新路径,为在全国层面推开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模式,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三是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开发新时代“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开展系统培训,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

  四、关于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要求,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除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外,各地都设立专项经费,建立了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全员培训项目管理体系。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发展”为宗旨,以省级培训者、骨干教师(教研员)、骨干校长、名师名校长为培训对象,突出国培示范引领,重点培养一批培训专家团队和“种子”教师校长,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凝练一批效果显著、可推广复制的培训模式,为各地开展教师校长培训提供典型示范和资源支撑,带动地方改革创新培训机制,健全培训支持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整体提升。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化国培计划,构建分层分类教师培训体系,探索教师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新模式,在通过全员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基础上,注重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的培育,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五、关于建设全国教师教育网络学习平台

  为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国培计划和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项目均建立了项目管理平台。2010年,为做好“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实施工作,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运用,教育部遴选了18个平台,推荐给各省承担“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任务。目前,国内已经建设了若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为全国教师提供了大量的交互式学习课程。

  下一步,教育部鼓励各地开发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面向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在线课程,支持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课程平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六、关于强化教师培训管理与激励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培训管理和激励工作,积极强化过程监管和评价,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强化教师培训的全过程管理,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了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二是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满足不同教师需求。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跟岗实践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面向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卓越教师开展针对性培训,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还探索实施了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时间、途径和机构的机会,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学时学分合理转化。三是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并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激发教师参训积极性。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强化政策保障,精准施策,积极探索教师培训新模式,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