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96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462号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师范专业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划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以下简称《计划》)都强调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提出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意见》提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计划》提出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按照有关程序办法,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建立健全教育专业学位认证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聚焦中小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

  在资金支持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精神,2016年底,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各地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支持地方高校推进“省部合建”和“双一流”建设等。各地可以统筹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师范院校的发展。根据现行高校预算拨款政策,国家在核定高校生均拨款时,考虑到师范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核定了较高的拨款标准,保证师范类人才培养的资金需求。

  在培养模式上,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分类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其中,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针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计划启动实施后,湖南师范大学积极开展“4+2本科—教育硕士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多家院校开展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探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信念坚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中学教师。

  近年来,随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增长和社会需求的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规模的年均增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全国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21902人,比2014年增加8204人,年均增幅12.4%。此外,2018年全国招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12429人。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以高校为基本单位,确定分学院和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属高校自主权。为此,在目前法规约束和管理体制下,教育部不宜单列下达应由高校自主确定的分项招生计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积极支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实际,切实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稳步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积极探索教育硕士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满足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教师需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