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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70号建议的答复

教师建议〔2020〕613号

  您提出的“关于高校教师职称实行定期注册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结合,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2020年,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创新职称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合理使用考核结果,完善退出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行评聘结合,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有效衔接。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抓紧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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