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建议〔2020〕64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新时代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体系
国家高度重视教师教育体系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同年,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2020年,我国共有参与教师教育的院校696所,其中,师范院校207所(包括:师范大学50所,师范学院71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6所),培养师范生的非师范院校489所(大学74所,学院179所,独立学院38所,高职高专院校192所,其他6所)。2019年,全国在校师范生共261.58万人,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在校师范生分别为128万人、133.58万人,培养规模接近1:1。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共同举办师范教育的开放体系基本形成。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相关部委,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支持各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的师范大学。启动国家教师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强化师范院校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把师范院校办成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的培育基地。
二、关于加强教师培训机构与体系机制的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与发展机构的建设。根据《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要求,除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外,各地都设立专项经费,建立了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全员培训项目管理体系。从2015年起,将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纳入国培任务承担单位遴选范围,并将“实现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作为遴选“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区县的必备条件之一,推动各地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县域内教师职后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核心和主体地位。《计划》要求,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引领,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设研训一体的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更好地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其中包括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教育部于2014年启动实施了“校长国培计划”,目前,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可通过该计划在境内外实地研修考察。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化国培计划,构建分层分类教师培训体系,探索教师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新模式,在通过全员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基础上,注重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的培育,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同时,将深入推进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同时,将继续支持中小学校长、教师出国进行教育业务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校长、教师。
三、关于建设“互联网+”教师教育体系
教育部高度重视“互联网+”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一是建设国家级精品“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2017年初,建成包括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课程在内的教师教育国家级资源共享课200门,在爱课程网站免费向社会开放。之后,先后认定包括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课程在内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00余门,在相应课程平台免费供教师学习并向社会开放。二是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7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试点,开发新时代“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教育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新路径,为在全国层面推开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模式、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三是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四是打造中小学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的中小学数字教师研训基地。2020年4月,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创建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整合区域内教育信息技术优势学科和优势资源,创新研训体系、开展研训实践,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国际水准的教师培训和研究工作示范基地。基地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创新研训体系、开展研训实践和实施帮扶研训。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开发新时代“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开展系统培训,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落实教育教学活动。
四、关于强化教师培训管理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培训管理和激励工作,积极强化过程监管和评价,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强化教师培训的全过程管理,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了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二是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满足不同教师需求。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跟岗实践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面向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卓越教师开展针对性培训,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还探索实施了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时间、途径和机构的机会,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学时学分合理转化。三是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并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激发教师参训积极性。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强化政策保障,精准施策,积极探索教师培训新模式,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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