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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9号建议的答复

教师建议〔2020〕651号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学前教育与幼儿园建设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十三五”以来,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扎实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在园幼儿4713.9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加5.7万所和44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据统计,2016-2019年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6672.25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4.85%。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从2016年的47.3%提高到2019年的49%。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各级各类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从2016年的4.22%提高到2019年的5.02%。

  现阶段,中央财政通过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惠普性幼儿园建设。一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该资金可用于支持地方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支持各地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共计803.9亿元,其中2020年下达188.4亿元,比2019年增加19.9亿元,增长11.81%。二是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新增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相关内容,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支持县级以上城镇优质普惠幼儿园通过联合办园、开设分园、对口帮扶等方式推动学前教育资源扩容惠及更多城乡幼儿,主要加强幼儿园活动、生活、户外活动场地等设施土建,支持购置必备的玩教具、室内外活动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2019-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13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学校建设。近期,在研究教育领域建议纳入“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时,在基础教育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重大工程中,分别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和开展科学保教与幼儿园质量提升试点列入项目内容,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

  教育部推行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师范生公费培养。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明确指出面向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师,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融合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支持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根据各省(区、市)需要,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支持各地学前教育专业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目前全国28个省份实施了包含学前教育专业在内的地方公费师范生教育工作,重点为乡村地区定向培养补充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地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城镇、中心村、移民搬迁村等普惠性幼儿园投入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同时继续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通过示范引领,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需要,通过师范生公费教育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更优秀的学生报考幼师专业。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2月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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