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建议〔2020〕652号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西部基础教育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国家高度重视乡村中小学教师地位待遇提升工作。工资待遇方面,一是按照现行工资政策,在列入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工作的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二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给予倾斜。三是从2013年开始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四是从2015年起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将乡村教师纳入其中,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进一步要求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各地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各项补助政策。此外,“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中央累计投资超过200亿元,支持建设了40多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从高原、山区、牧区等条件最艰苦的地方做起,有力改善了乡村支教、交流和特岗教师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方面,2015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明确提出各地制定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吸引和稳定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据了解,目前各省份均出台了乡村教师倾斜措施,一些省份规定长期在乡村任教人员,评聘高级教师职称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很多省份在职称评审中专门对农村教师增设加分项目或调整评分标准;各省份对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均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表彰奖励方面,2016年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氛围,截至目前,已为400多万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颁发证书。2018-2022年,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挖掘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的感人事迹,展示乡村教师的时代风采,同时提升入选教师的能力素质,造就乡村骨干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各地落实相关政策,倾斜支持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加大乡村教师表彰奖励力度,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保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二、关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教育部采取多种措施,为中西部农村中小学补充教师。一是实施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通过在学免费、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有4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了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支持建设一批乡村教师培养基地,通过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对口支援学科专业建设等方式,加强师范院校培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培养质量。二是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2014年起,教育部启动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近年来,“硕师计划”年招生规模约1000人,集中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三是通过“特岗计划”补充师资力量。2006年,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艰苦边远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补充了大批高素质教师,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结构,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各地教育发展实际需要,特岗计划招聘规模逐年扩大。以近三年为例,2018-2020年中央下达特岗计划招聘名额分别是9万人、10万人和10.5万人,并要求优先补充“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县村小和教学点的教师需要。
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推动各地加大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力度,重点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同时,不断完善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政策,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水平。
三、关于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加快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2018年底,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学校网络接入和提速降费。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列为重点支持的三项内容之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组织三大电信运营商、联想、阿里巴巴、科大讯飞等企业开展教育信息化设备、数字资源及安全服务等捐赠活动,助力深度贫困地区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目前,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达到98.7%,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普通教室达到402.8万间,93.1%的学校已拥有多媒体教室,其中74.2%的学校实现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为开展信息化教学夯实了网络基础条件。二是提升乡村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2017年底,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培训平台项目,遴选公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7个创新培训平台及其“三区三州”对口支援地区,采用平台单位与对口帮扶区域中小学校“牵手”合作的模式,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打造一批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示范校,精准帮扶“三区三州”教师提升信息化教学意识和能力,促进深度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2019年,启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为总体发展目标,将缩小城乡教师应用能力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支持各地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信息化教学示范培训,探索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202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教科技〔2020〕3号),大力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应用,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模式制度化,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乡村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尤其是继续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教师信息化应用对口帮扶项目,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乡村教育现代化。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2月8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