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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04号(教育类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师提案〔2020〕473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西部地区师范类院校,加快培养新时代卓越教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西部师范院校加大支持力度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教育落后会导致人才匮乏,导致当地发展成为无源之水。加强对贫困地区师范教育的支持,对于提高贫困地区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围绕加强贫困地区师范院校建设,加强师范院校间对口帮扶援建,给予贫困地区师范院校教学科研资源支持等方面采取了多项重要举措,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推动贫困地区师范院校振兴。2004年,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教育部决定与中西部无直属高校的各省(自治区)分别共建一所办学实力较强、区域地位突出的地方高校,开启了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并在此后逐步拓展了师范类、医学类、农业类等系列共建。二是支持中西部师范院校建设。遴选确定全国64所院校86个项目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中央财政提供2400万元专项经费进行支持,加大“推免”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其中,西部地区11所师范院校20个项目入选。三是加强师范院校间对口帮扶援建。教育部指导师范院校组织实施战线结对互助,北京师范大学对口帮扶青海师范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对口帮扶新疆师范大学、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师范大学对口帮扶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辽宁师范大学对口帮扶六盘水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对口帮扶丽水学院等。此外,还积极探索“组团式”帮扶新模式,2019年,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分别在学校建设、管理队伍、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口支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教育部协调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组团式”对口支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并签署对口支援协议。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等方面提供资源和支持,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打造为丽江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为丽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大包括贫困地区师范院校在内的对口支援力度,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支持受援高校明确发展定位、强化服务面向、打造学科专业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二是建立东中西部高校全国性对口支援对接平台,为受援高校提供咨询指导、输送管理人员和教学科研力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三是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四是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鼓励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

  二、关于支持西部师范院校建设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

  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动西部地区相关高校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相关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200门课程全部在“爱课程网”上线免费共享使用。其中,西部地区17所院校41门课程入选。二是支持西部地区相关高校建设一流专业。2019年,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支持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一批西部地区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列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引领带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支持西部地区相关高校建设优质课程资源,依托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支持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高校的“现代教育技术”“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应用”“信息素养: 效率提升与终身学习的新引擎”等在线课程建设国家一流课程。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实施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支持西部地区师范类院校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提升相关师范人才培养质量。

  三、关于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师范大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本科“学院”更名“大学”应符合以下三方面基本要求:一是应纳入所在省份“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二是应当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大学”设置标准的要求,在学科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与科研水平、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方面达到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三是应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办学历史较长、有较强实力、已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等方面条件需同时参考以上条件方可进行申报。在符合以上三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省级人民政府向教育部提出更名大学的申请,届时教育部再按程序予以审议。

  四、关于支持师范院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师范院校教育信息化与“互联网+”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一是鼓励西部师范院校不断加强信息化的建设。《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提出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协同发展,大幅提升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能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逐步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二是推动建设国家级精品“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2017年以来,先后认定包括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课程在内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00余门,在相应课程平台免费开放,各师范院校可鼓励师范生自主学习。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鼓励师范院校的信息化建设,并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开发新时代“互联网+”教师教育课程,开展系统培训,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2月8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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