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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71号(教育类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师提案〔2021〕37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教育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范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

  加强对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的支持,对于提高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注重加强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建设,加强师范院校间对口帮扶援建。教育部指导师范院校组织实施结对互助,北京师范大学对口帮扶青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对口帮扶新疆师范大学、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师范大学对口帮扶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等。此外,还积极探索“组团式”帮扶新模式。2018年,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组团式”对口支援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组织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分别在学校建设、管理队伍、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口支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包括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在内的对口支援力度,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支持受援高校明确发展定位、强化服务面向、打造学科专业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建立东中西部高校全国性对口支援对接平台,为受援高校提供咨询指导、输送管理人员和教学科研力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二、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培养教育博士

  2018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2020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提出,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完善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区域布局,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支持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包括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在内的师范院校倾斜,不断优化教育博士培养区域布局,推动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地区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三、关于支持民族地区一流师范院校建设

  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提出坚定办学方向,坚持服务需求,创新机制模式,深化协同育人,贯通职前职后,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提升办学实力,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优秀师资,引领教师教育改革发展。2019年,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支持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一批西部地区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列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引领带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深化教师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师教育体系,多方争取资源,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投入力度,支持包括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在内的中西部高校参与国家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新工科”、“新文科”等四新建设,共同推动中西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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