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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77号建议的答复

教师建议〔2021〕521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青年教师评价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校青年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发展需求,着力加强完善高校青年教师评价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推进“双一流”建设,教育部推进了多项举措。

  一、探索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2021年1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高校整体队伍建设进行全方位、系统化部署,形成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建设改革协同推进的20项“政策群”。强化师德考评,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注重运用师德考核结果;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避免SCI、SS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坚决摒弃“以刊评文”,破除论文“SCI至上”;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

  二、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弊病。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特色和规律,完善分类评价体系,杜绝“一刀切”。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对承担国防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教师,探索引入贡献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审程序,持续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克服关系人情等因素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推进编制岗位管理改革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合理设置教职员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职员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与支持爱护相结合,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

  四、全力支持青年教师成长

  《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对青年教师培养支持。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鼓励高校对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大胆使用。根据学科特点确定青年教师评价考核周期,鼓励大胆创新、持续研究。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完善高校青年教师评价体系,努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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