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建议〔2021〕51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西安建设西部教师教育创新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各地教师教育工作。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同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提出了“经过5年左右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目标,并明确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基本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部署,结合相关地区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推动教师教育体系构建与完善,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1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