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建议〔2021〕609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县建设大别山教育行政学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包括革命老区在内的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建设。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提出,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其在教师全员培训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功能。推动地方政府支持,地方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幼儿园进修合作,将高等师范院校的职前培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入职教育以及在职培训统一起来。从2015年起,将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纳入国培任务承担单位遴选范围,推动各地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县域内教师职后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核心和主体地位。2021年印发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提出,实施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基础,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大学、专业机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共同参与,建设一大批专业、引领、创新型培训机构;支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发挥好示范性作用。同时,要求加强省级统筹,强化省域内“国培计划”项目规划、项目区县遴选、实施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评估。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进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研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县区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强化师范院校、县区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协同支持教师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省级政府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投入力度,推进革命老区教育振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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